攸县图书馆
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
一、电子阅览室对所有读者开放,利用读者证上网。
二、读者上机仅限于阅读馆藏各种电子文献资源、互联网查询及上机学习,禁止玩电子游戏。
三、读者在使用互联网时,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反动言论及不健康内容。
四、自觉爱护网络资源及软硬件设施。不得进入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及对计算机网络资源擅自进行更改、删除或增加;严禁擅自更改或删除计算机内的设置、机器的原有文件、配置和属性;严禁使用黑客软件、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,违者将报告公安机关追查其责任。
五、不得擅自使用个人携带的磁盘和光盘上机。如遇特殊情况,须经管理人员的检查和同意,并进行登记方可使用。
六、不得随意开关设备电源,严禁私自拆、接计算机及其外设,在使用鼠标、键盘、耳机时应予以爱护,损坏者按价赔偿。
七、不得穿带铁钉的皮鞋和携带带雨水的雨伞、雨衣入内。
八、保持室内文明卫生,严禁吸烟、吃零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,严禁大声喧哗。
九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将视其情节,终止上机资格,对造成设备损坏者,将照价赔偿。对恶意损坏者,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